发布时间:2014-04-13 10:11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外 界目前最关注的是此事涉及到的多方违纪违规行为,尤其是阴阳合同以及合同造假等问题。对此,足协较为含糊地表示:“本案涉及的其他相关问题,足协将依法依 规进行进一步核查,并将结果及时对外公布。”据了解,仲裁庭只是做出仲裁结果,而后续的行业内违规违纪行为,将移交至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去调查处理。
□声音 足协处理方式令人失望
昨天,全国各大媒体均聚焦刘健转会纠纷案,多名中央媒体体育主管均将矛头指向了中国足协的“不公开、不透明”。
央 视著名足球评论员刘建宏认为,足协对刘健事件的处理令各方均不满意,“中能在此事牵扯了很多精力,恒大引进刘健却不能马上使用,刘健无法上场踢球影响竞技 状态和经济收入。其实原本就是比较简单的劳动纠纷问题,解决的难度并不是非常大。但此事却拖了这么久,让各方都深感失望。”
人民日报记者李中文指出,中国足球应该依照法制法规解决问题,“为什么这件事情持续了这么久,直到今天才画上句号?这件事情给人的感受,便是中国热点关注的事件里有很多秘密。如果中国足球想给人一种清晰理解的印象的话,还是应当依法依规地解决问题。”
《体坛周报》著名记者马德兴强调,“目前外界关注的是造假一方,是否马上就应受到严惩?”
新 华社体育部主任许基仁则直言对中国足协封闭处理方式感到失望,“此事完全可采取公开公平的听证会方式;沿袭“家法”处置方式,想小事化了。但以往中国足球 历程已证明,掩盖问题和矛盾只能酿成问题大爆发;用不透明的处理方式致使真相和谣言混杂,极大伤害中国足球舆论氛围。”
□手记 足协有义务借机整顿合同乱象
此次刘健案,如果从程序角度讲,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基本无瑕疵。但从作为行业主管,对于中国足球未来发展的长远角度讲,中国足协应以此为契机,彻底解决那些长期危害中国足球的严重问题。
严 重问题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方面是弄虚作假、阴阳合同。从目前来看,对于合同的真实性方面,中能较为被动。律师方正宇认为,中能拿出的与刘健续约到2017 年的那份真实性存疑,“刘健提供的续约到2014年1月1日的阴合同,后四页内容,全是格式条款,最后一页会有签字盖章,但最后一页刘健没有写时间。合同 是一式两份的,中能肯定有。中能完全可以在第五页加上一个日期,譬如是2013年10月份签订,合同到2017年到期。但合同第一页有签字和手印,只能重 新打印一份,伪造签名。”实际上,在中国足坛,不仅仅一家俱乐部存在阴阳合同的问题。签订阴阳合同,也不仅仅是俱乐部一方的问题,也存在球员为减少缴税, 获得更多收入的问题。那么中国足协必须研究对弄虚作假一方的处罚,同时研究出一个合理的制度来限制或者让阴阳合同无存在意义。
第二 个方面,就是目前中超俱乐部引援的不规范。在五大联赛时常会看到的新闻是,俱乐部私下联系有合同在身的其他俱乐部球员,那么是要遭到处罚的。但近两年在个 别俱乐部崛起后,这个规矩确实屡被挑战。在平安冠名中超联赛现场,多家俱乐部不满某俱乐部在引进本队球员时,一直是私下联系球员,高薪诱惑,导致球员回来 向原俱乐部施压,“联系我们球员两年,却没给我们董事长打一个电话,这实际上就是违规,必须要处罚。”
从俱乐部建设角度来看,此次纠纷无非是两家俱乐部都有些穷尽脑筋地只考虑各自俱乐部利益,不考虑俱乐部形象、中超联赛形象乃至中国足球形象,而引发的利益之争。而球员也是为高昂签字费和薪水在努力。中国职业联赛的整体价值取向也需要中国足协的正确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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